先生外遇不顧家裡,還欠一堆債務(也連累我),為了讓他出面還債並照顧家用,我聽信徵信社的說法,說可以抓姦訴請離婚請拿到一大筆錢。誰知他們根本沒有跟蹤動作,還是我通知他們才去抓姦,接著就在警局主動說替我處理和解談判,要我到一邊休息,還要我簽和解書,裡面要我給徵信社五成和解金。
現在問題來了,他們拿不到我先生簽的本票金額,反過來向我討五成和解金,我本來就一毛沒拿到,現在除了已付的大筆抓姦費用,還要我再給他們機大筆和解金,逼我賣房子和車子,可使房子車子雖在我名下,但實際上是我年邁的父母所有(我當初只是出名義)。現在徵信不斷逼我給錢,否則他說公司不知道會對我怎樣。
元大徵信解答:
對於妳所遭受到的問題感到這社會真的是變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更何況是拿人錢財替人消災。該徵信社的確在言語方面觸犯到法律上的問題,把妳當初跟它們寫的委託書收好,買隻錄音筆,將你們所有對話錄下來,對方如果在持續言語恐嚇就拿這些東西去警察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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