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需要理由嗎?不需要嗎?需要嗎?不需要嗎?
一項最新的調查顯示城市男性25-29歲的人中,47%有多個性伴侶,而且平均2.7個。這樣的比例一定有它的理由,無論它需要不需要理由。如果需要,那麼:
外遇的一個理由可能是性
因為該調查還報告說:在調查前一年內看過“黃”的男性有39.8%,女性有21.6%.這些人是外遇的潛在者,只要條件成熟,他們都有可能發展成為實際的外遇者。別不服氣,也不要因為自己就在這群人裏卻從沒有過外遇就斷然否定我的觀點。
因為他們和她們觀看的和產生性幻想的物件是自己老公或老婆以外的其他的男人和女人們。從思想的層面上說,他們其實已經歷了一場外遇,只是這種外遇更容易讓良心接受,風險更少,更簡潔,或者人們通常不將其稱為外遇。
本來嘛,食、色性也。但對已婚的男人和女人來說,身邊就有唾手可得的性,為什麼還要去外面“遇”?也許太默契、太輕車熟路、太程式化、或並不容易,這樣的性怎能滿足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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