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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贏得了客戶信任,卻過不了公證處這一關。”碩博翻譯公司王經理鬱悶地說,“客戶委託的公證翻譯資料卻得不到市各級公證處的認可,這導致客源大量流失,實在讓人難以接受。”這樣的遭遇讓不少在大陸的翻譯公司憤憤不平。調查發現,上海各級公證處只接受少數翻譯社的材料,而將大多數企業擋在了門外。此舉被質疑為“製造不公平競爭環境”。

 

2007年夏天,有一家韓國遊戲公司找到碩博翻譯公司,表示因為要在上海設立代表處,需要將其在韓國的運營資料翻譯為中文提交到公證處公證。和往常一樣,碩博翻譯社盡心盡責地進行了翻譯並加蓋公章和翻譯專用章後,由客戶帶至浦東新區公證處。沒想到,第二天韓國公司負責人就找上門來,說公證處僅認可兩家翻譯公司的翻譯稿件而不予公證,因此,要求碩博翻譯社退款。公證處並沒有給予滿意的答覆,只是反覆強調這是“上面的規定”。而對這一所謂的規定也拿不出任何書面的文件予以證明。

 

公證翻譯在行業中所占比例不小,而因為得不到公證處認可,僅碩博翻譯公司一家每年就被迫放棄300餘份的公證翻譯文件,以每份人民幣金額2001500元計算,年損失高達10萬多人民幣收入。不僅僅是金錢上的損失,最不能接受的是公司形象由此受到很大的影響。

 

上海公證處只認可上外的翻譯材料,這難免有失公平。王經理說:“不僅如此,我們現在也不敢承接訴訟材料的翻譯,因為據稱法院也有類似的規定。作為國家機關,如果未經合理競標流程和公示,就預設指定服務機構,不利於創造一個公平和公正的市場環境。”

 

公證處為什麼要設置這樣的行業門檻。業內人士的猜測是,可能是出於翻譯風格的考慮,畢竟各個翻譯公司的水準和語言風格不同,需要翻譯的語言和材料又是五花八門,這對於公證處的工作能力是極大的考驗。交由一兩家翻譯公司操作,易於掌握翻譯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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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than666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