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1)公證是由專門的司法證明機關和專職法律人員進行的一種特殊的證明活動。根據法律規定,公證職能只能由國家專門設立的司法證明機關~公證處統一行使,其他機關.單位和人員不能進行公證證明活動。公證員是法律專業人員,代表公證機構進行公證證明活動。

 

2)公證機構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進行公證活動。公證作為一種司法證明活動,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進行,並接受社會和公證當事人的監督。公證機構違反法定程式進行的證明活動不具有公證效力。

 

3)公證證明的對象是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事實。法律行為是指公民.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權利義務關係的行為。如收養子女.簽訂經濟合同.繼承遺產等。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事實是指法律行為以外的法律事件和其他能引起一定法律後果的文書和事實。如婚姻狀況.親屬關係.出生.文書的影本與原件相符。

 

4)公證的標準是真實性.合法性。“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原則,也是公證活動中必須遵循的基本準則。公證伯真實.合法是統一的,兩者不能割裂開來。就一具體的公證事項來說,兩者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5)公證證明具有特殊的法律效力。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證機構出具的公證文書具有證據效力.強制執行效力.法律行為成立的形式要件效力,這是其他證明所不具備的。

 

6)公證是一種非訴訟活動。公證的功能在於預防糾紛,減少訴訟。公證多數發生在訴訟之前,公證活動可以消除糾紛隱患,衡平當事人之間的利害衝突,防患於未然,保障國家法律的正確實施。因此,公證是非訴訟法律制度,是社會主義法制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翻譯社公證翻譯的流程

一.客戶提出需求:

客戶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供給翻譯公司翻譯資料的需求。涉及內容包括:翻譯的語言、資料類型、工作量、完稿時間等。

 

二.確定合作意向:

雙方以面談、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針對專案內容和具體需求進行協商,產生合同主體及細節,雙方認可後,簽署"翻譯合約",支付翻譯預付款。

 

三. 專案準備:

支付訂金並提供所需翻譯資料(電子檔)。翻譯社根據專案類型,組建專案組,開始專案進行。

 

四. 客戶驗收:

驗收專案包括公證翻譯的準確性和有效性文字內容的正確性;驗收合格,由客戶簽發"翻譯驗收確認書"

 

五. 項目完成:

客戶按照合約規定支付餘款,翻譯社在收到餘款後將所有翻譯資料(包括列印版、電子版各一份)一同遞交給客戶,至此,公證翻譯過程結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nathan6666 的頭像
    nathan6666

    整形拉皮討論專區

    nathan666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