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是一家正規註冊、守法經營的專業商務調查公司。商務調查專案:名牌打假,企業維權,保險欺詐,公私債務追討;婚姻婚外情調查,尋人定址,定位跟蹤。”這是李濤在網上發佈的廣告中列舉的“業務範圍”。今年29歲的李濤人稱“李偵探”,2008年4月,他與常某合作開了這家商務調查徵信社

  根據法庭調查,該公司在工商部門登記的經營範圍為諮詢、策劃、文化交流、出國留學等業務,然而據李濤交待,“我們實際幹的是秘密偵探”。在公司成立短短半年內,他們就接了40多個“活兒”,主要內容包括幫人調查配偶或情侶有無“外遇”,以及定位跟蹤、追討債務等。

  如何看待調查公司“掛羊頭賣狗肉”的情況?李濤一案的承辦法介紹,目前全國還沒有一家徵信社獲得過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他們以調查公司開展業務,實際上都是在打法律“擦邊球”。

調查手段

  “不‘越線’不可能”

  這些“私人偵探”公司除了不符合經營主體資格之外,在其開展“業務”的過程中往往以非法手段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去年7月,李濤接了一個幫人找車的“活兒”,失主張某的“寶馬”轎車被朋友黃某開走後不知去向,張某在網上查到了李濤的公司。在收了4000元定金後,李濤記下了黃某的手機號碼和車牌號碼。之後,李濤聯繫到另外一家“有管道”提供手機定位服務的公司,鎖定了黃某所在社區的位置,並將這一資訊告知了張某。第二天,張某便糾集幾人手持兇器來到該社區圍堵黃某,將黃某打傷並非法拘禁。

  李濤交待,公司常年發佈廣告招徠生意,接到業務後,向“有管道”的公司購買資訊,再直接轉賣給客戶,或者通過跟蹤、偷拍等方式為客戶提供服務。需要手機定位的,就找專業公司代為提供。上面提到的那家“有管道”的公司就是專門提供手機定位服務的。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這些公司多採取調用他人電話清單、銀行帳單等方式,使用跟蹤、錄影、錄音、電話定位、冒充身份等手段取得所要的證據,有侵犯他人隱私權、竊取商業機密等嫌疑,“做調查不‘越線’不可能,我們可以說是踩著法律的邊緣做事。”

  “‘偵探們’要完成客戶委託的業務,通常使用的都是跟蹤、偷拍等非法手段,不可避免地會侵犯公民人身財產權利、市場經濟秩序、社會管理秩序以及國家機關、社會公共職能部門的工作秩序等多類客體,必須予以打擊。”張軍說。

 

以上文章由元大徵信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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