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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實”的目標對於論文翻譯本來是不待證明的、天然的要求,是千百年來翻譯理論和實踐一直圍繞旋轉的中心。然而近來似乎頗有人對此持懷疑甚至否定態度。《外國語》1998年第3期所載《從夢想到現實:對翻譯科的東張西望》一文可以作為一個典型的例子。文中引勒菲弗爾語曰:“忠實只不過是多種翻譯策略裡頭的一種,是某種意識形態和某種文學觀結合之下才導致的產物。把它捧為唯一一種可能的、甚至唯—一種可容許的策略,是不切實際的、徒勞無益的。”

 

①   章作者據此及其他一些類似論點得出結論:“忠於原文不是理所當然的、唯一的標準,世界上沒有永恆不變的、絕對正確的標準。”

②   作者在同文另一處對“忠實”的標準發出了—連串有趣的疑問:在我國占支配地位的標準,都把“忠實”放在第一位,卻很少有人問過一句“為什麼”?論文翻譯為什麼一定要追求(最大限度的)忠實?……譯者另有目的、另有所好又怎樣?社會現實不容許、不利於追求最大限度的忠實又怎樣?不完全忠實的譯文一定有害嗎?要是不忠實的譯文達到了目的,甚至達到了“好”的目的又怎樣?……可是,又為什麼要強迫人家在兩個極端之中選擇一個——一端是百分之一百的忠實,另一端是零的忠實呢?譯者為什麼不能選擇百分之七十、五十、三十的忠實呢?

③   這無疑是對論文翻譯理論提出了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對此本文無意正面做出回答,但卻希望稍作探討,從而達到認識論文翻譯內部所蘊含深刻矛盾的第一步。如果我們退到起點,退到翻譯活動的初衷,問題將顯得非常簡單。翻譯的出現是出於文化交流的需要。在這一點上,完全可以把它比之於向國人介紹西洋繪畫、西洋音樂,或者相反,把中國畫或者中國的民族音樂介紹到國外去。無論這種介紹活動的其他目的怎樣,在一個首要的、根本的目標上它們是一致的:向目的文化的接受者呈現原作的本來面貌。如果說在介紹繪畫、音樂作品時對原作的色彩、線條或者曲調加以改易將顯得荒謬絕倫的話,那麼理想的翻譯也不允許對原作隨意竄改。在這個起點上要求的是絕對忠實,我們並沒有“百分之七十、五十、三十”的選擇。很明顯,此時的“忠實”與“客觀真實性”同義:“忠實”意味著一個客觀存在的物件完完全全、不多不少的再現。但同樣明顯的是:我們無法把翻譯與介紹繪畫、音樂的類比堅持到底。其根本原因,在於兩者所使用媒介的不同。錢鐘書先生早就指出,“我們該辨清,假使繪畫的媒介(medium)是顏色線段,音樂的媒介是音調,那末詩文的媒介不就是文字,是文字和文字的意義;假使我們把文字本身作為文學的媒介,不顧思想意義,那末一首詩從字形上看來。只是不知所云的墨蹟,從字音上聽來,只是不成腔調的聲浪。”

 

④   這種媒介的不同又導致另一異常重要的、導致翻譯理論界長期爭論不休的差異:對繪畫、音樂作品的介紹可以分為兩個步驟,首先是將原作複製,純客觀的、物理現象的複製(無論是否出現失真這都是一個純科學的過程),然後是對該作品所可能具有的各種意義加以闡釋;而在翻譯中,由於語言符號系統所具的特殊性(即其任意性特徵),媒介本身必須轉換形式,步驟l已失去意義,因而兩個步驟必須融合為一,或者不如說,只能以步驟2代替步驟l。在這個替代步驟中集中了翻譯的全部問題,對客觀忠實可能性的懷疑也因此而起。因為闡釋必然受到社會、歷史諸種因素的影響,尤其是受到譯者主觀因素的影響,所以人們認為,承認翻譯就是闡釋,無異于承認了譯者主觀選擇的合法性。“忠實”因而成了—一個非常主觀的概念,因其缺乏客觀的定義或標準而缺乏可操作性。再者,如果調查證明,以往人們的翻譯實踐並沒有真正重視或真正做到“忠實”,這就意味著它事實上並不存在。何必死抱住一個事實上不存在的標準呢?這只可能在“死胡同裡越走越遠”

 

⑤   然而,論文翻譯的“忠實”標準並不是如此輕易就能否定的。像在其他任何學科中的情形一樣,人們不能因為無法企及百分之百的真理而就此放棄朝著這個方向的努力。在實踐中,人們可能犧牲一部分“忠實”,但這往往是為了保證更大部分的“忠實”能夠實現,仍然是為了“最大限度的”忠實。客觀上不忠實的翻譯當然存在,然而主觀上以“不忠實”去做”翻譯”卻是概念上的自相矛盾。譯者無法超越自身的局限性,但主觀上他不能夠“另有所好”或選擇“百分之三十’的忠實。事實上,—旦放棄對於忠實的主觀追求,譯者就沒有理由停止在“百分之三十”,而會走向百分之十、百分之五甚至更少。因此,對忠實的追求是維持原文與譯文之間聯繫的紐帶,這根紐帶一經切斷,譯文無論“達到了”什麼其他的“‘好’的目的”也無從被稱為譯文,翻譯自然也就不復存在。如此說來,必須確立“忠實”作為一種主觀姿態的重要性。但這卻並不意味著矛盾可以就此得到解決。相反,它只是又把我們帶到了矛盾的起點:作為客觀標準的“忠實”(步驟1)與作為主觀姿態的“忠實”(步驟2)之間的對立。如何達到兩者之間的統一或者儘量統一是翻譯理論所要處理的一個核心問題,儘管人們為此付出許多努力,可它總比想像中的更為困難。在某種程度上,這個問題就像希臘神話中西西弗斯永遠推不。上山頂的那塊石頭,給人精神上—種經常不斷的壓力。從這個角度看,對“忠實”標準的摒棄便顯得像是企圖以退卻回避矛盾,從而擺脫重壓,取得徹底自由的悲劇性努力。稱之為“悲劇性”,是因為拋棄了“忠實”,也就敲掉了翻譯這門學科的基礎,持論者自己也就將患“失語症”:所有關於翻譯的批評都將失去其特殊性,無以別於闡釋學、創作論或其他什麼理論,他們還有什麼理由稱自己談的是翻譯呢?作為主觀姿態的“忠實”之所以具有價值,就在於它必須向作為客觀標準的“忠實”靠攏,使兩者儘量重合,使闡釋成為真正意義上的複製,而為了達到這個目標,從理論上說最好的手段便是科學。

 

應該辨明,翻譯中的科學與繪畫、音樂中的科學並不相同。僅以前者為例:儘管繪畫當中也包含不少科學成分,但總的來說它仍然是藝術。其中的色彩調配、畫布光潔度等都是純物理性質的現象,甚至畫面各部分的比例、明暗與色調之間的關係也可以得到科學的分析,但這些並沒有使其成為科學,因為最終決定一幅畫成功與否的,是畫家筆下的藝術創造能力。而論文翻譯中的科學以實現“忠實”為其最終目標,因此不承認自己只是藝術的附庸,而要求佔據統治地位。它實際上相似于科學家為了防止秦俑出土後色彩脫落而作的努力:他們研製出—種藥水,—經噴射,秦俑的本來色彩即可保留

 

⑥在這裡任何藝術的手段,任何創造性的想像都可能扭曲原貌,因而是不能接受的。同樣具有重要理論意義的是,應該認識到翻譯對於科學的追求有其必然性。在形式上,翻譯的科學論雖然表現為現代科學精神的產物,尤其是飛速發展的語言學的產物,但在實質上它深深植根于對客觀忠實的渴望中,翻譯從一開始就包含著它的存在基礎,因此我們不可以視之為從外部強加於其上的一種手段而輕易否定。“翻譯的語言學情結”

 

⑦這—提法形象生動地揭示了翻譯—與科學的這種內在聯繫。正因為如此,即使是在藝術味很濃的傳統譯論中,也時時可以見到科學精神的蹤跡。嚴格地說,以科學精神分析翻譯的萌芽早在東晉釋道安的“案本”說、“五失本”的論述中已經出現了。當然,只是到了現代,有了現代語言學的基礎,才真正有可能打出論文翻譯科學論的旗號,才真正有可能把側重點放在科學的基點上。“等值”、“等效”之說與藝術論的分歧,並不在一個“等”(equivalence)字上(傳統譯論如“化境”說中的“精神姿致依然故我”不也是“等”麼?),而在於它們把科學精神貫徹到整個翻譯過程中去。在這種精神指導下,翻譯理論取得了豐碩成果,變得越來越精細、嚴密,越來越朝著規範化、可操作性的方向發展。徹底的科學化如果可能,將導致一個唯一可以接受的譯文,該譯文將可以經受起反覆回譯的考驗。

 

然而科學論,不管開始時它多麼滿懷信心,卻終不免陷入深深的困惑。一方面,它確實做了、並將繼續做出有意義的工作,儘管有人斥之為“死胡同”,人們仍將在這條路上“越走越遠”。另一方面,它越往前行,目標就顯得越遙遠,道路上的障礙也就顯得越來越難以逾越。

 

論文翻譯的科學論之所以陷入矛盾,其根源仍在於前面提到過的翻譯物件所涉及的媒介一—語言本身所具有的特性。這種特性決定了科學無法完成其使命,因而即使很不情願也不得不轉而求助於藝術。首先,大多數人已經接受的一個事實是:雖然科學力圖把文本語言中的意義一點一滴落實,但語言卻總是拒絕把它的全部意義交出來。事實上,現代批評理論可能會說並不存在什麼“全部意義”。不同的譯者,依其文化素養、時代背景、意識形態等各種條件的不同,必然對相同的文本產生不同的理解。換句話說,作品隨時都可能產生新的意義。其結果,恐怕可以套用—句話說,是“有一千個譯者,便有一千個哈姆雷特”。這確實足“接受美學留給翻譯的一個悖論”

 

⑧但只要我們承認論文翻譯過程也是一個闡釋過程,這就是無法逃避的一個事實。其次,不同的譯者,即使假設他們站在相同理解的起點上,在其表達過程中也必然趨向差異。沒有任何兩個人會使用完全相同的語言,因為“一方面,整個人類只有一種語言,另一方面,每個人都有一種特殊的語言”。

 

文章來源:碩博翻譯社 碩博翻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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